2024年南樂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2024年南樂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4年南樂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將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填寫完整后打印一式2份,并粘貼報名時上傳的同版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3、報考縣第一高級中學、縣職業(yè)中專和縣一行高級中學的考生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一批錄取證明(參加高考時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在線驗證考生基本信息、高考成績和錄取信息的證明);
4、南樂縣域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含已辭職但手續(xù)未辦結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9月25日(08:00--17:30)
資格復審地點:南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南樂縣人力資源市場(南樂縣光明路與倉頡路交叉口東南角)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替代。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和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且相關復印件均由考生自行準備。經工作人員審查合格后,材料原件退回,復印件留存。
3、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本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提交復審材料或提交復審材料不完整的,均視為資格復審未通過,取消其面試資格。
4、資格復審達不到要求或放棄資格復審出現的人員空缺,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遞補資格復審(只進行一次)。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考試、聘用全過程。考生須對照招聘公告確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凡發(fā)現報名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附件:1.2024年南樂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2.2024年南樂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咨詢電話:0393-6222026
南樂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9月20日